注意啦!
今天,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称,
2024 年春节假期期间
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
每车次额外加收浮动运费 2-10 元!
快来了解详情
关于 2024 年春节假期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临时浮动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调动出租汽车行业积极性,促进行业良性发展,拟于 2024 年春节假期期间继续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浮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 年 2 月 10 日0 时起至 2 月 17 日24 时止,共 8 天。
二、价格上浮标准
与 2020-2023 年执行同一上浮标准。在按现行运价标准打表计程计时收费的基础上,视打表计费每车次额外加收浮动运费 2-10 元。乘车计程起始和结束任一时间点在上述时段内的,均加收。
例如:计价器显示金额为 25 元,则浮动价格属于第 2 档次即加收 4 元,故该次应收运费为 29 元。计价器显示金额为 60 元,则浮动价格属于第 5 档次即加收 10 元,故该次应收运费为 70 元。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4 年 1 月 29 日
转发周知!
封面图:珠海传媒集团 李建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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