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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蔡晓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4-01-31 11:29:18 来源:行云流水 浏览次数:15 我来说两句(0) 字号: T T

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蔡晓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晓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借操办其母丧事之机敛财;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及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蔡晓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任性用权,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权钱交易,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蔡晓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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